关于纠正宋翔同道2019年度查核结论的公示
学院后勤处宋翔同道于2019年受到党内严沉忠告处罚,凭据中央纪委、中组部、人事部《关于受党纪处罚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查核有关问题的定见》(组通字〔1998〕19号)、中共中央纪委机关、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、国度公务员局《关于受党纪处罚公务员年度查核有关问题的回答定见》(组通字〔2016〕60号)中有关划定,经2021年1月19日第2次院长办公会审议,赞成将宋翔同道2019年度查核结论纠正为“不确定等次”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,教职工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大局向学院人事处、纪委办实名反映。
人事处
2021年1月20日